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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古城租民族服饰拍照(游客来到凤凰古城,租民族服装准备自拍时,被商家恶意阻挠)

游客来到凤凰古城,租民族服装准备自拍时,被商家恶意阻挠,理由是穿她们衣服,必须由她们拍照,还表示游客的相机不行,得用她们一万以上的,凤凰县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。#游客在凤凰古城租衣服被禁止自拍#

【讲堂说】:

按照商家的逻辑,只有她们家价值13000元的相机,才配得上她们家的衣服,游客自己的相机严禁照相,这让我迅速想起前段时间“敦煌拖车事件”。

热心“驴友”不能在他们地盘上救援,只能乖乖交钱让他们拖车才行,经过曝光后,最终的结局还是很舒适的,相关人员因强迫交易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1、本案中,游客租赁民族服装时,与商家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,在租赁期间,游客对于服装拥有自由支配的权利。到底怎么穿、谁来穿、穿上干什么,由游客自己做决定,出租人是无权干涉的。

2、在租赁期间,商家恶意阻挠游客拍照,强迫其必须用她们的相机才能照相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如果违背他人意志,强迫其接受服务的行为,将构成强迫交易罪。

就算性质及危害结果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,如果确定商家属于强迫交易,将会被处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。

3、也有不少网友表示,视频可能断章取义,如果游客在租服装的时候,商家已经明确告知严禁自拍,必须用她们的相机才能拍照,如何评价这种行为呢?

租服装属于“租赁关系”,拍照属于“服务关系”,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。就算商家在租赁时明确告知了拍照项目,按照法律规定,这完全属于“捆绑销售”,涉嫌强制搭售。

就像很多4S店一样,消费者买车的时候会被强制要求买保险,这种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,消费者完全可以直接拒绝。

4、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》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有权自主选择商家,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,自主决定是否消费。

而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中,也将违背消费者意愿,恶意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,定义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。

正所谓“好事不出门,坏事行千里”,在当今网络和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,希望所有景区管理者们都能爱惜“景区的羽毛,不要因为小细节而毁掉多年来攒下的口碑。#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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