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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青岛,一名女子家的老房子很破败了,就寻思重新装修一下,可刚装修完没多久

山东青岛,一名女子家的老房子很破败了,就寻思重新装修一下,可刚装修完没多久,就出事了,这天她一进门,就闻到了一股臭味,她循着味道来到了厨房,眼前的一幕把她吓了一大跳,只见地面上全都是排泄物,再看厕所里,也全都是各种排泄物,味道非常刺鼻,这难道是反水了吗?

崔女士这间屋子是才装修好的,根本就还没有入住,所以不可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,那么,这些脏水和脏物是从何而来?这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负责呢?

崔女士找到了社区,社区工作人员也是紧急赶到现场,进行了检查,发现是下水道堵塞,引起的反水,随后进行了疏通处理,并让1到5楼的住户暂停使用洗手间。目前就是管道堵塞的问题已经解决了,这个费用是由101到501住户承担的,其中,501最后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,才极不情愿的出了40元。

但是崔女士认为,这个责任不应该自己一个人承担,因为是刚装修的房子,厨房里的柜子之类的都被水泡坏了,并且要做彻底的清洁,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,自己根本没有住进来,却遭到这种损失,是遭受了“无妄之灾”,她觉得楼上的住户应该承担这个责任。

那么,楼上的住户对此怎么看呢?他们会认可这个责任吗?

在记者的陪同下,社区主任和崔女士上楼询问了意见,情况却是很不乐观。

其中201、301、401住户并不认可这个责任,他们表示这个不管他们的事,让崔女士直接走法律途径,该怎么办就怎么办,如果判他们有责任,他们不会推卸!而501住户更是满脸不爽,对于社区主任所说的几户平摊的说法,她表示:

“咱不是不讲理的人,但是,这个不管我们的事,别找我。”

通过咨询后得出结论,对于责任问题,楼上的住户均不认可,都表示和自己没关系,实在是没有办法,记者和社区主任建议,让崔女士先让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一份费用清单,然后再找楼上的住户谈谈,实在不行,就走法律途径。

其实在这件事中,关键点就是谁造成的堵塞,崔女士肯定是没有责任的,毕竟都没有入住,那么楼上的4户人家都有可能,但是因为不能确定到底是谁,所以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,才造成了现在这种情况。

该楼的下水道,是各业主共用的设施,每一户业主都有维护管道顺畅的责任。崔女士的经济损失,是因垃圾堵塞下水道,导致废水倒灌而致。而倒垃圾导致下水道堵塞的责任人,包含崔女士自己及楼上所有业主,但是到底是谁倒的垃圾无法确认,因为崔女士近期没有入住,可以排除,那么楼上每户都存在着可能性。
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12条规定,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,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,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赔偿责任。所以这件事中,应该由楼上所有住户平摊赔偿责任。

其实这样的事情,在生活中很常见,但是经常因无法确定责任,使得纠纷难以及时解决,如果处理不当,还会引起新的矛盾。为了维护邻里关系,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,尽量通过协商处理。若不能分清责任,也不能让自己白白遭受损失,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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